為減少租屋爭議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(23日)表示,已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的「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」,其中明定房東收取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,租賃一方若要終止租約,至少要在1個月前通知對方,相關契約書範本最快在7月公告施行,廣大的學生租屋族可在新學年度適用。

租屋糾紛時有所聞,行政院消保處審議通過「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,這次的訂定要點包括房屋及相關設備毀損的修繕責任歸屬,以及房東應與房客在租賃契約書中,載明水電費是由哪一方負擔,或是計價方式是依水電費帳單金額為主,還是明定每度單價。

負債整合貸款 基隆二胎借款cy 陳星宏說,契約書範本對於房東押金的收取上限和提前終止契約青年創業貸款 的作法都有明確規範。陳星宏:『(原音)對於房東來講,最高可以雲林當鋪機車借款 收的押租金費用不能超過2個月;第二個部分,如果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租約的話,不能今天講明天就搬,必須要訂1個月以上的通知期限。』

另外,未來明定相關定型化契約「不得約定」房客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,及房客不得遷入台中青年創業貸款條件 戶籍等文字,若有記載視同無效;不過,陳星宏強調,此處主要限定不得記載的部分,至於房客是否真要申報租賃費用,可再視雙方實際互動而定。

陳星宏表示,「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」將待內政部公告施行,最快7月能上路,民眾之後在租屋時,若發現租約內容不同於房屋小額信貸比較 租賃定型化契約的相關規定,可請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。

消保處也提醒房客,租約如果達2頁以上,可蓋上騎縫章,避免內頁被抽換;並可運用劃撥、匯款等方式繳交租金,避免發生爭議時舉證困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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